河水蓝蓝 发表于 2024-1-22 08:57:45

松原市宁江区畜牧局向动物诊疗机构开展诚信宣传活动



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松原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》中,第九条规定:对犬只实行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。养犬人应当定期携带犬只到动物诊疗机构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,狂犬病免疫的费用由养犬人承担。未经免疫和登记不得交易、饲养。


为确保全区犬只免疫、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,使动物诊疗机构合法合规地出具犬只免疫证明,宁江区畜牧局于近日向全区动物诊疗机构发出倡议:一是各动物诊疗机构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时,应对养犬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;二是各动物诊疗机构需诚信经营,开具的犬只免疫证明要符合《松原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必须确保真实,不得瞒报、虚报、假报犬只信息。本次工作共签订承诺书17份,有力保证了犬只登记的后续工作顺利进行。

来源:宁江区政数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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