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捷导航

前郭法院开展抵制高额彩礼普法宣讲活动

0
回复
1594
查看
[复制链接]

4663

主题

4723

帖子

1万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15770
发表于 2024-7-4 15:07:4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 

“男方下聘,女方纳彩”是自古就有的习俗,然而,天价彩礼重“财”不重“礼”现象愈演愈烈,彩礼的数额逐渐被异化为衡量感情的“筹码”。为遏制高价彩礼,推动移风易俗,7月4日,前郭县人民法院王府法庭法官一行到王府站镇新立村,为村干部及村民开展了一场以“让婚姻始于‘爱’,让彩礼归于‘礼’”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。

前郭1.jpg

宣讲中,法官为群众详细解读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中的主要条款及核心要义,结合家事审判经验,通过典型案例详细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,包括彩礼认定范围、不同情况彩礼返还情况等。

前郭2.jpg

“如果男方在5月20日当天转账520元给女友,算不算彩礼?”“闪婚闪离的话彩礼能不能要回来?”……村民们提问题、说想法、吐心声,活动现场气氛热烈。针对村民提出的问题,法官一一进行了讲解作答,并呼吁广大村民积极转变高额彩礼“旧思想”,自觉抵制高价彩礼,不盲目攀比,共同移风易俗,做文明婚姻新风的宣传者和实践者。

来源:前郭县人民法院
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分类信息推荐

更多+

最新北京分类信息

更多+
启众网违规内容举报:0438-2128850(8:00-17:00)举报邮箱:wgjb163@163.com
涉网养老诈骗问题线索专项举报0438-2128850(8:00-17:00)举报邮箱:dsjjb163@163.com
Copyright  © 2004-2023  启众网  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编号:吉B2-20120051号    互联网备案: 吉ICP备05004123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