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松原市中心医院推行“一次就诊只挂一次号”便民举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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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4-18 09:27:3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 

松原中心医院.jpg

为进一步优化门诊服务流程,改善门诊患者就医体验,打通人民群众就医过程中的堵点、痛点、难点,松原市中心医院实行“一次就诊只挂一次号”服务,同时推行二级及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通互认便民服务举措,强化医疗服务“整体化、连续化、舒适化、智慧化”建设。

“一次就诊只挂一次号”诊疗服务,延长门诊挂号有效期至一次主要疾病诊疗行为完成(包括问诊、检验化验、诊断、提供治疗方案等),现明确以下服务适用场景及人群。

1.适用人群:患者在“三日”内(含就医当日)因同一疾病、同一病程,在同一院区、同一科室就诊时,因检查、检验结果出具较晚,当日不能完成一次诊治的,不再重复收取挂号费、诊察费等相关费用。

2.适用范围:“一次就诊只挂一次号”服务与患者本人首次挂号时的首诊疾病及就诊科室(类型)保持一致,服务范围包括普通门诊、专家门诊及专科门诊。患者凭一次门诊挂号,在同一就诊医院,原则上三日内仅可享受一次“一次就诊只挂一次号”服务。

3.不适用范围:“一次就诊只挂一次号”服务不包括已完成当次门诊诊疗,或因疾病反复需要三日内再次就诊的(比如儿科的反复发热等)情况,或根据检查结果需要继续进行的检查操作和进一步检查项目。不包括急诊、多学科诊疗(MDT)门诊、特需门诊、慢病等特殊类型门诊。

4.温馨提示:符合“一次就诊只挂一次号”服务的患者应按照规范流程就诊,患者需持本人有效证件、本人有效挂号凭证或门诊病志(历),进行延长就诊需与首诊疾病就诊类型(科室)一致,延长就诊仅限因首诊当日诊疗过程中有未回报结果的检查项目,首诊医生应尽量和患者沟通好,保证本次诊疗的连续性,延长就诊患者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复诊时间、地点和方式进行。

来源:松原市中心医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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