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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切实做好我县防汛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的规定,按照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要求,结合我县实际情况,现将我县2024年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。各乡镇(街道)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,认真履行职责,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,确保安全度汛。
附件:
1.2024年长岭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
2.2024年城市防汛责任人名单
3. 2024年长岭县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
4.2024年长岭县涝区防汛责任人名单
5.2024乡镇(街道)政府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
来源:长岭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5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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