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电动车作为人们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,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,但因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,扶余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围绕“减量控大”工作目标,纵深推进“警民融合”走深走实,持续开展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整治热潮。
交警大队认真查找工作盲区和薄弱环节,及时调整工作策略,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,细化整治措施,明确整治目标。并将责任落实到辖区中队,要求民辅警提升安全头盔佩戴率的责任感、紧迫感,因地制宜、对症下药,全面加强劝导查处工作。
行动中,交警大队依托早晚高峰岗常态化开展摩托车、电动车驾驶员不戴头盔的查纠和劝导行动。执勤民警对摩托车、电动车驾驶员不戴头盔、部分电动车驾驶员的头盔“带而不戴”“戴而不扣”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纠正、教育劝导,并对违法驾驶员信息进行登记,对多次违法驾驶员进行处罚。截至目前,共计处罚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61起。同时,交警还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,对未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进行现场教育、现场纠正,阐明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,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在骑行摩托车、电动车时一定要正确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,养成良好出行习惯,时刻遵守交通法则,不闯红灯、不逆行、各行其道,杜绝交通违法陋习,安全出行、文明出行。
下一步,交警将持续加大执法处罚和警示教育力度,严查摩托车、电动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,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自觉性。
来源:扶余公安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