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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缴存单位、缴存职工:
根据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每年6月 30 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,即结算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年度利息。为确保及时、安全、准确地做好结息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为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,请各缴存单位提前安排相关业务,在6月28日20:00之前完成住房公积金的汇、补缴。
二、我中心将于2022年6月28日20:00起,停办所有柜台业务,关闭所有互联网业务渠道。三、7月1日恢复办理业务,如遇特殊情况顺延,望周知,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
特此通知
来源: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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