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用就业创业政策14项 4.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政策。 政策依据:《关于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吉人社联字[2017]94号)、《关于印发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吉财社[2019]591号)。 享受对象: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。 政策内容: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,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,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。按小微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,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。 申请条件:提供符合条件人员名册、《就业创业证》或《毕业证书》、劳动合同、社会保险基金缴费专用票据以及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。 受理机构:小微企业社保缴费地的县(市、区)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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